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形成產業化發展,離不開中國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國家節能產業發展的二十多年里,主要的政策文件匯總簡述如下:
一、1996年1月12日,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發布《關于進行“CEF 中國節能促進項目”有關節能技術服務新機制試點的
通知》(〔19961 號),標志著中國節能試點正式開啟。
二、2000年6 月30日,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發布 《關于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通告》,國家部委文件第一次使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三、2004年11月25 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發改環資〔2004〕 2505 號),提出推動全社會大力節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設節能型社會,綏解能源約束矛盾和環境壓力,保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定和發布的第一個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
四、2005年6月27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 21 號),提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投資擔保機制,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
五、2006年7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科技部、財政部等8 部門印發《“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
〔2006]1457 號),提出貫徹落實實現“十一五”單位 GDP 能耗降低 20% 左右目標。
六、2006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提出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進一步加強節能工作,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節能目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七、2007年10月23日,建設部、財政部印發《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科 (2007)245 號),提出建立起全國聯網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全國重點城市重點建筑能粍進行實時監測,并通過能粍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用能定額和超定 額加價等制度,促使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節能運行管理水平,培育 建筑節能服務市場,為高能耗建筑的進步節能改造準備條件。
八、2007年10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并于2008 年4月1日起施行,正式將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寫進了國家節約能源法。
九、2008 年7月23日,國務院頒布《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并于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的節能示范表率作用。
十一、2009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2009 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09〕 48 號),提出全面落實各項節能誠排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更大成效,確保節能減排目標完成進度與“十一五” 規劃實施進度同步。
十二、2009年9月22 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科技部、財政部等六部委印發《半導體照明節能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 〔2009〕 2441號),提出推動我國半導體照明節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擴大消費需求,促進節能減排。
十三、2009年10月15日,住建部、教育部印發《高等學校校園建筑節能監管系統建設技術導則》(建科 〔2009〕163 號)及有關管理辦法的通知,提出指導高等學校節約型校園建設工作,建設校園建筑節能監管系統。
十四、2010年3月1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黨和國家領導人關注節能產業發展。
十五、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派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 25 號),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誠排、誠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 境友好型社會的容觀需要。第一次明確了資金獎勵、稅收優惠及金融服務等政策。
十六、2010年6月3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5 號),結合中央財政安排炎勵資金,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指導精神,為更好地規范 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發布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興勵資金管理哲行辦法》(財建 〔2010) 249號)。
十七、2010年8月9日,國家質監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10),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一版國家標準合同。
十八、2010年10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財政炎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改辦環資 〔2010) 2528 號),對于審核各案名單內的節能服務公司在 2010年6月1 日(含)以后簽訂并實施的符合規定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以申請財政獎勵資金。
十九、2010 年12月30 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 110號),對于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行增值稅、營業稅減免,企業所得稅 “三免三減半”,給予了節 服務公司前所未有的稅收優惠。
二十、2011年5月4日,財政部、住建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財建 〔2011) 207 號),提出爭取在
“十二五”期間,交現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下降 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化耗降低11%,節能目標有了具體數據參考。
二十一、2011年6月27 日,交通運輸部印發《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十二五” 規劃》,提出將提升交通運輸領城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水平列為主要任務和亞點工作,并將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列入交通運輸領城十大重點工程之一。
二十二、2011年8月30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公共機構節能 -十二五”規劃》,將“積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廣泛引人市場化手 段,為公共機構節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定位為基本原則。提出加快推行合同化源管理,完善公共機構實施合同源管理的補貼政策和節約資金留成激勵措施,帶動社會資金投入公共機構節能領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
二十三、2012 年1月4 日,工信部印發《工業節能“十二五” 規劃》,提出“十二五”節能發展路線。
二十四、2012 年1月9日,住建部印發《“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提出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種強資管理模式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 用,支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國家機關辦公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改造,并研究推進建筑能效交易試點。
二十五、2012 年3月27日,鐵道部印發《鐵路“十二五” 節能規劃》,提出選擇部分節能項目進行試點,努力為鐵路企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
二十六、2012年6月16日,國務院印發《“十二五” 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國發 (2012〕 19 號)》,提出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許經營等節能環保服務新機制,推動節能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七、2012 年8月6日,國務院印發《節能誠排“十二五” 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40 號),提出“十二五”節能減排具體目標。
二十八、2013 年8月1日,國務院印發《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 (2013〕 30 號),提出解決節能環保問題,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促進節能威排和民生改善,對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確保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十九、2013 年8月16 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 《關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2013年節能誠排目標任務的通知》(發改環資 〔2013〕 1585 號),提出切實做好節能試排工作,確保完成 2013 年目標任務,并為實現“十二五〞節能誠排約束性目標奠定基礎。
三十、2013年12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稅總局發布 《關于落實節能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公告〔2013〕 77 號),提出為鼓勵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節能服務,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管理。
三十一、2014年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 暫行辦法》,提出加快節能低碳技術進步和推廣音及,引導用能單位采用 先進適用的節能低碳新技術、新裝備、 新工藝,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
三十二、2014 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并手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十三、2014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2014—2015 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3 號),提出加強節能減排,實現低碳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 必由之路。
三十六、2016年12 月20 日,國務院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 案的通知》(國發 〔20161 74 號),提出目標費任,狠抓貫徹落實,強化考核問責,確保實現 “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
三十七、2016 年12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等13部委聯合印發《關于 “十三五”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的通知(發改 環資(20161 2705 號),提出為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要求,切實落實節能優先戰略,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把節 能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城,形成政府率先垂范、企業積極行動、公眾廣泛參與的全民節能紙圍,大幅提高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總量,發展節能產業,確保完成 “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
三十八、2017年3月1日,住建部印發《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三 五”規劃的通知》(建科 〔20171 53 號),提出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綠色建材的使用比例和采用節能措施比例等指標。
三十九、2017年5月19日,工信部印發《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化行動計劃 2017-2019)》(工信部節 〔2017〕 110號),提出到 2020年,基本建立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監督,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培育 一批節能與綠色標準化支撐機構和評價機構。
四十、2017 年11 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環資〔2017〕 1909號),提出通過實行問責制和“—票否決〞等對地方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效果進行考核。
四十一、2018 年2月28 日,工信部印發《2018 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工信部節兩 [2018) 73 號),提出;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保障作用,持紋提開工業能效和綠色發展水平,助推工業經濟高質最發展,實施 重點工業專項節能監察。
四十二、2019年2 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工信部、自然資源部等7部委印發 《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 年版)》(發改環資〔2019〕 293號),提出為進一步厘清產業邊界,將有限的政策和資金引導到對推動綠 色發展最重要、最關鍵、最緊迫的產業上,有效服務于重大戰略、重大工 程、重大政策,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中國奠定堅實的產業基礎。
四十三、2019年5月16日,工信部印發 《工業節能診斷服務行動計劃》,提出以能源管理基礎薄弱的企業和行業為重點,加大節能診斷服務工作力 度,使工業節能逐步向各行業、大中小企業全面深入推進和提升。
四十四、2019年12月9日,工信部發布《工業節能行業標準化總體組籌建方案》,提出為加強工業節能行業標準化隊伍建設成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 業節能行業標準化總體組。
四十五、2020年1 月10 日,工信部印發《2020 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提出要依據強制性節能標準,突出抓好重點用能企業、重點用能設 備的節能監管,推進重點行業、區域工業能效水平提升,實施國家重大工業專項節能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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